人各有“痣”,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几颗痣,常有人戏称“有痣青年”。这痣虽小,但可能事儿不小。
痣:“你了解我吗?”
痣是人类最为常见的良性皮肤肿瘤,是表皮、真皮内黑素细胞增多引起的皮肤表现。痣,一般在两岁后出现,可发现于身体任何部位的皮肤和粘膜,数目可单一、数个至数十个,可呈棕色褐色、蓝黑色或黑色。痣的发生由多种原因造成,一般认为与遗传因素和以紫外线为主的环境因素有关。
根据痣细胞在皮肤内的位置不同,可将其分为:交界痣,皮内痣和混合痣。局部扁平,色素较深的为交界痣;高出皮肤,表面光滑可存汗毛的为皮内痣;略高起皮肤的为混合痣。
痣:平常我是“小透明”,但我可能会变“小恶魔”。
外观不典型的痣很可能恶变,如很黑的痣,色素不平均、边缘不平整或不规则、界线不明、左右部对称、直径大于5毫米的痣。长在指甲、甲沟、肢端、口腔粘膜、包皮的痣比其他地方的痣变恶性黑色素瘤的机率更大。
多数痣增长缓慢,或持续多年并无变化,但很少发生自发退变。一般痣不需要治疗。但发生在手掌、足底、腰周、腋窝、腹股沟等易摩擦部位的交界痣、混合痣,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考虑手术:体积突然增大;颜色变黑,表面出现糜烂、溃疡、肿胀;自觉疼痛、瘙痒;边界扩散、不清。一般建议手术完整切除,送病检明确良恶性,切忌作不完整的切除或化学烧灼。冷冻、电灼虽可消除,但无病理诊断难以明确有无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