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养老机构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0-02-12 : 访问次数: 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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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要自行进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不要带病上班,戴好口罩及时就诊。

  2.工作时请注意呼吸道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口罩潮湿应及时更换。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戴好口罩尽早去医院就诊治疗。

  3.勤洗手,尤其是下班回家后要立即洗手。

  4.每天给养护老人测量体温,做好老人健康监测,如发现老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请协助当地医务人员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给护养老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知识教育,劝说老人疫情期间不要外出和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如需外出请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6.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注意规律作息,合理营养、充足睡眠、适量运动、戒烟限酒,提高身体抵抗力。

  7.做好人员工作与轮休安排,确保工作人员得到足够的休息。

(二)老年人

  1.面对疫情,老年人既不能不在乎,也不要过度恐慌,主动关注由权威机构发布的防控信息,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增强对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辨识能力,不信谣,不传谣。

  2.近期不要外出和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如需外出请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配合工作人员每天测量体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注意规律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注意温度变化,做好保暖,尽量避免感冒。适量运动,戒烟限酒,提高身体抵抗力。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要遵医嘱按时服药,做好慢性病管理。

  4.疫情期间要理解家人探视次数的减少,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家人联系。

(三)探访人员

  1.疫情期间,减少去养老机构探访老人,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老人联系、拜年。

  2.如探访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暂停探访。

  3.如必须进入养老机构探视老人,在机构内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出机构要洗手。

(四)机构管理

  1.建立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建立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2.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拒绝其探访。如机构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暂停探访。

  3.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定期用消毒水为老人住所、厕所、休息聊天场所、活动器械等抹洗消毒。经常将老人的被褥衣服晒太阳。

  4.保持护养老人居住和活动环境清洁卫生,在做好老人保暖的前提下开窗通风,每日通风2次,每次15~30分钟。定期给老人的住所、厕所、休息聊天场所、活动器械等进行消毒。经常给老人洗晒被褥。

  5.设置适合老年人的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6.不要组织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建议安排老人在各自房间用餐。

  7.准备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提供给急性发热、乏力、干咳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有症状的老人应及时予以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

  8.对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知识教育。

  9.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出现确诊病例,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餐厅、卧室、公共活动室等场所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