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承担市区1.2万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07-09-28 : 访问次数: 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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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卫生局联合发出的[2007]58号文件,市中医院承担市区1.1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体检社区和对象:漓诸铁矿、平铜、昌安东村、昌安街、洞桥、肖山街、乐苑、龙洲、鞋子畈、永兴、蕺山街道、火车站、日晖桥、水木清华、袍江、白马、八字桥、东大池、广宁桥、花园、书圣、团结、东双桥、五云、都泗、五市门社区、部分行业。2007年12月31日前市区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以及参加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行业统筹企业退休人员。
       体检项目:物理体检(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空腹血糖、彩色B超(肝胆脾胰肾)、心电图、胸透。
       体检时间:2007年9月13日至12月。
       承办医院:市中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和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实施办法:
       1、2006年度已办理养老金认证且居住在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养老金认证的社区(镇街)领取“体检券”和办理养老金认证;凭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券”规定日期到指定的承办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2、2006年度未办理养老金认证(含2007年度办理退休)且居住在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无社区的,到镇街劳动保障所)领取“体检券”和办理养老金认证;凭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券”规定日期到指定的承办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3、居住在市区外的企业退休人员凭市社保局寄发体检通知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进行体检,体检后凭体检原始发票到市社保局报销,休检费用为150元/人(150元内按实结报,超过部分个人自负)。
       4、养老保险参加省级行业统筹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由行业单位到市社保局领取“体检券”,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退休人员到指定的承办医院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