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确保全院职工了解政策及操作流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财务科于4月3日通过内网和钉钉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并于4月7日下午分组去到各科室指导全院职工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财务科本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指导工作得到了职工的一致好评,部分职工更是笑称“财务科来送钱了”。
本次工作不仅帮助部分职工获得了退税福利,更进一步确保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扎实、有效地精准落地,让我院每位职工都切实享受到个税改革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