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卫计委等多部门协调下,我院对市区近7年的民政医疗救助费用审核工作圆满划上句号,于2016年底顺利移交市民政局。
2010年,因当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能划归在市卫生局,经市财政局协调,由我院惠民办协助市民政局完成市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费用自费段的审核工作。2012年合作医疗职能划入市人社局后,市卫计委曾多次同民政、财政协商,要求将这项工作移交给有“合规医疗费用”审核权限的相关部门管理,至去年底终于达成共识,现相关手续已同市民政局交接完毕。
审核工作自接管以来,我院克服了诸多困难,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较好地落实了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怀。该项工作得到了市民政局的高度肯定和感谢。